小张开着一辆抵押车,这辆车是欠银行的钱,还有车D未还清。某一天突然有几个说是受银行委托的人,要来强行拖走他的车。小张报了警,到事发地的派出所处理。这种行为也被认定为违F行为。
请人把车拖走是不可取的。正常的方式应该是通过F院,向F院起诉,然后F院会保全财产,实施判决。在这之前谁都无权拖走这辆车。任何违背车主意愿强行拖走车辆的行为都是违F的。债权人只能通过F院起诉,F院以财产保全的形式向债务人追偿债务。
又有人问,如果这种车还欠银行的钱收不回来,那银行不就亏大了吗?银行的损失谁来承担呢?
1. 首先,银行是国有企业,一切都必须依F办理,遵循正常的F律程序。他们没有专门的找车部门。
2. 银行一般要求车主提供房产证、收入证明、身份证或当地人作为汽车D款的担保。大本也是押在银行。如果车主停止还D,银行会追车主。如果车主不偿还D款,银行将办理手续,并起诉F院,阻止车辆过户,但汽车仍然可以正常使用。
3. 汽车是可以走遍全国的动产,车辆是消耗品。虽然有D位,但对于抵押车是把车上的D位拆下来,重新安装D位,所以找车会很难,如果派人找车,成本太高,费时费力。
因此,银行一般只走正常程序,派人强行拖走车辆是违F的。没有银行会这么愚蠢。所以准备购买抵押车的朋友们要赶快行动了。